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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邊傳來一個一個的喜訊,我也難掩飾我的喜悅,縱使,我的夢想還未實現。
看著身邊的人,一個一個的慢慢變成二合為一,我著實替他們感到高興。這一年,去了很多的婚禮,有時我真的覺得自己也有點過份替別人開心。流著感動的淚,狂灌開心的酒,彷彿自己就是當事人一樣,興奮到不得了。
我想,我真的相信看到別人幸福,我也感到幸福。
跟友人聊天,當時不知是否酒精的影響,還是我內心深處的聲音,我說了:
「有些感情,得不到,或失去了,畢竟是真的愛過;雖然能給他幸福的不是我,但只要看到他快樂幸福,我也會感到很幸福。」
現在回想,我還是非常肯定,我不是撒謊來令別人相信。這真是我的belief,我對別人的愛,不一定要得到,不一定要佔有;因為,我相信真的愛,不一定是佔有而有時應該是放手。愛,不一定要常常掛在口唇邊,而是打從心底的愛著,無論任何天氣,任何環境。
只要你真的幸福快樂,我的愛就存在。
我是真的相信著。真的。
你也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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